并住建字[2023]178號
太原市住房(fang)和城鄉建設局
太原(yuan)市人力資源和(he)社會保障(zhang)局(ju)
關于(yu)開展(zhan)2023年度全市工(gong)程系列(城建專業(ye))
中(zhong)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ge)縣(市(shi)、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shi)直相關(guan)部門,各(ge)開發(fa)區人力資源部,各(ge)有關(guan)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職稱評審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1〕28號)以及《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專發〔2023〕73號)精神,結合國家及省、市現行有關規定,現將我市工程系列(城建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工作安排如下:
一、組織管理
2023年度全市工程系列(城建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工作,在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管理、指導和監督下,由太原市工程系列(城建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具體組織實施。
二、評審范(fan)圍
(一)人(ren)員(yuan)范圍
太原市(shi)企業(ye)(ye)、事(shi)業(ye)(ye)單位、社會團體(ti)、個體(ti)經濟組織等(以下稱用人(ren)單位),在建(jian)設工程專(zhuan)(zhuan)業(ye)(ye)技(ji)術(shu)領域從業(ye)(ye)的在職(zhi)(聘)專(zhuan)(zhuan)業(ye)(ye)技(ji)術(shu)人(ren)員(yuan)和高技(ji)能人(ren)才。
下列人員(yuan)不(bu)得申報:
1.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2.退休人員(已辦理退休手續或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以評委會辦事機構開始收受審材料之日為界);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且在受處分期間的。
4.在其他規定不得晉升職稱期間的。
(二)專業范圍
1.建筑工程:建(jian)(jian)筑(zhu)學、土木工(gong)程(cheng)、給水排水工(gong)程(cheng)、城市道路與交通工(gong)程(cheng)、建(jian)(jian)筑(zhu)電氣工(gong)程(cheng)、風(feng)景園林、建(jian)(jian)筑(zhu)裝(zhuang)飾工(gong)程(cheng)、巖土工(gong)程(cheng)與測量(liang)、建(jian)(jian)筑(zhu)工(gong)程(cheng)施工(gong)、建(jian)(jian)筑(zhu)工(gong)程(cheng)管理、建(jian)(jian)筑(zhu)經(jing)濟、城市燃氣、供熱(re)通風(feng)與空調工(gong)程(cheng);
2.建材工程:硅(gui)酸鹽(yan)工程、非(fei)金(jin)屬礦及制品(pin)、無機非(fei)金(jin)屬新材料;
3.生態環境工程:環境保(bao)護工程(cheng)、生(sheng)態環境監測、生(sheng)態環境研究咨詢;
4.水利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gong)程(cheng)、水土保(bao)持、農業水利(li)(li)工(gong)程(cheng)、水利(li)(li)水電工(gong)程(cheng)建筑(zhu)、水利(li)(li)水電工(gong)程(cheng)施工(gong)。
申(shen)(shen)報人(ren)員可(ke)根據(ju)本(ben)人(ren)實際從事的專(zhuan)業(ye)技(ji)術工作,按以(yi)上專(zhuan)業(ye)申(shen)(shen)報,凡(fan)不(bu)屬于上述(shu)專(zhuan)業(ye)范圍(wei)的不(bu)予受(shou)理(li)。
三(san)、申報條件
(一)品德條件(jian)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xian)原則(ze),凡申報工(gong)程系列(城建專業(ye))中(zhong)級(ji)職(zhi)稱評審的(de)專業(ye)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必須遵守中(zhong)華人民共和國憲(xian)法和法律(lv)法規;作風端(duan)正且具有良好的(de)職(zhi)業(ye)道德、敬業(ye)精神;熱(re)愛(ai)本職(zhi)工(gong)作,能夠認真履行崗位職(zhi)責。
(二)標準條件
1.熟悉掌握并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
2.具有獨立承擔較復雜工程項目的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較復雜的工程問題。
3.具有一定的技術研究能力,能夠撰寫為解決復雜技術問題的研究成果或技術報告。
4.具有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的能力。
(三(san))學歷條件
申報人須具備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對長期在基層一線直接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5年且業績突出的專業技術人員,學歷可放寬到中專。
相近專業是指理科、工科專業及管理學中的工程造價、工程管理專業。長期從事建筑經濟專業技術工作擬申報建筑經濟專業工程師的,不受所學專業限制。申報人員所學專業按照《教育部關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號)執行。所學專業為設計學類(專業名稱為:藝術設計學、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公共藝術、工藝美術、藝術與科技、包裝設計)并從事建筑和風景園林專業技術工作的可申報建筑學和風景園林專業工程師;所學專業為植物生產類、林學類(專業名稱為:農學、園藝、植物保護、林學、園林、森林保護、經濟林)并從事風景園林專業技術工作的可申報風景園林專業工程師。
專業(ye)(ye)證書和結業(ye)(ye)證書,不能作為學(xue)歷依據。
基層一線人員指(zhi)企業(ye)和(he)非(fei)公(gong)有制(zhi)經濟組織中(zhong)在項目或施工現場直(zhi)接從事或參與具體生產(chan)活(huo)動的專業(ye)技術人員和(he)高技能人才。
(四(si))資歷條件
1.具備博士學位;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即2021年底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大學專科學歷,即2019年底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
事業單位專(zhuan)業技術人員(yuan)以(yi)工資調整審批表的(de)聘任(ren)時間(jian)為準(zhun),國有(you)企業專(zhuan)業技術人員(yuan)以(yi)聘任(ren)文件(jian)時間(jian)為準(zhun),非公有(you)制經濟組(zu)織專(zhuan)業技術人員(yuan)以(yi)取得對應職業資格時間(jian)為準(zhun)。
專業技術人員調整工作崗位后跨系列(專業)申報職稱評審的,須在現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按規定轉評現崗位同級職稱后,方可申報上一級職稱評審,同級職稱任職時間可連續計算。
(五)能(neng)力與業績條件(jian)
任現(xian)職期間或規定從事本專業技術工(gong)作年限(xian)內,需具備以(yi)下條件之(zhi)一:
1.在正規出版發行的專業學術期刊一篇以上,須是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發表的,字數不少于2000字,且所發表專業論文內容須與本人現從事專業一致,所提交論文,須提供在互聯網的萬方數據資源系統、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中國知網數據庫網站上的檢索、驗證頁,下載打印并加蓋單位公章。
2.作為主要負責人或主要技術骨干參與完成市級以上或大型企業重點工程技術項目一項以上,經市級以上主管部門驗收通過。
3.作為主要負責人或主要技術骨干參與完成技術推廣應用、技術改造等項目兩項以上,并通過市級以上主管部門評定驗收。
4.作為主要負責人或主要技術骨干參與完成的研究課題或技術項目,獲市級及以上創新創業賽事獎一項或大型企業科技獎一項。
5.獲得本專業領域一項以上國家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專利須在有效期內),并已轉化實施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
6.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完成工程項目方案、行業標準、產品研制報告、技術推廣總結、科研項目研究報告等其它替代材料兩項以上(技術推廣總結需取得經濟效益300萬元以上,并出具技術合同書和財務報表)。
“主要負責人”指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或總監、主編、項目課題第1名;“主要技術骨干”指專業負責人、主要設計人、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總監代表、技術員、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專業監理工程師、副主編、主要編制人、省(部)級項目課題第2-8名,市(廳)級或大型企業項目課題第2-6名。“主要發明人”指專利證書上記載的發明人。
符合2、3、4、5、6中任意一項,需附一篇2000字以上的專業技術報告(以論文格式撰寫,要求具有技術闡述、技術提煉,數據齊全、準確、文字通順、結論正確)。
(六)繼續教育要求(qiu)
根據國家《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5號),申報人均須完成繼續教育規定學時和公需課程要求。每年學習時間不少于90學時(其中:包括黨的二十大精神、鄉村振興、能力建設、職業道德、心理健康調試、知識產權和日常安全教育、建設工程行業知識等相關內容的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學時)。需提交近兩年繼續教育證明材料。
(七)考核(he)要求(qiu)
申報人員必須參加(jia)年(nian)度考核(he)和任職(zhi)期滿考核(he),且(qie)任期內考核(he)結果均為合格以上(shang)等次。年(nian)限須符(fu)合相應(ying)的(de)(de)規(gui)定要求,年(nian)度考核(he)確定為基本(ben)合格及以下等次的(de)(de),當年(nian)任職(zhi)年(nian)限不(bu)作計(ji)算,考核(he)合格年(nian)限可累(lei)計(ji)計(ji)算。
(八)民營企業(ye)專業(ye)技術人才申報要求
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參加職稱評審,按照《關于轉發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關于轉發人社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專字〔2020〕25號)規定執行。
(九)從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專業技(ji)術人員申報要求
從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以上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評審可比照同等學歷、資歷、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直接申報相應層級職稱。
(十)高技能人才申報要(yao)求
在生產一線從事專業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按照《關于印發<山西省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方案>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9〕55號)規定執行。
四、申(shen)報程(cheng)序
(一)堅持(chi)個人(ren)(ren)自主申報、單位民主評(ping)議、逐級(ji)申報審核原則。專(zhuan)業技(ji)術人(ren)(ren)員和高技(ji)能(neng)人(ren)(ren)才不受用人(ren)(ren)單位崗位限(xian)制(zhi),符合條件即可申報。
(二)用人單位要按規定組織好申報推薦工作,嚴格執行“三公示”制度,即:評審標準條件程序公示、個人申報材料公示、單位鑒定意見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方可推薦申報。
(三)申報(bao)材(cai)(cai)料(liao)按照(zhao)“誰(shui)審核(he)、誰(shui)簽字、誰(shui)負(fu)責(ze)”原則,逐(zhu)級審核(he)上報(bao)。申報(bao)人(ren)(ren)及(ji)推(tui)薦單(dan)位對(dui)所提(ti)交材(cai)(cai)料(liao)的真實性負(fu)全責(ze),實行“雙承諾(nuo)”制(zhi)。申報(bao)人(ren)(ren)及(ji)所在單(dan)位要在評審表(biao)中(zhong)相應(ying)欄目內(nei),對(dui)申報(bao)人(ren)(ren)材(cai)(cai)料(liao)真實性、合法性做出承諾(nuo),并(bing)簽字確(que)認。
五、工(gong)作要(yao)求
(一)嚴肅申(shen)報(bao)紀(ji)律
申報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當年申報參評或評審通過資格,相關信息記入誠信檔案庫,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未依法履行審核職責的,對有關負責人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嚴守工(gong)作紀律
職稱評審工作政策(ce)性(xing)、專業性強,涉及廣大專業技(ji)術(shu)人才切身(shen)利益,事關經濟社(she)會(hui)發展穩定大局。要進一步(bu)嚴肅職稱(cheng)評(ping)審工作(zuo)紀律,堅持問題導(dao)向,以案(an)促改,強化紀律(lv)教(jiao)育(yu)和警示(shi)教(jiao)育(yu),堅決糾正(zheng)和杜絕工(gong)作人(ren)員利用(yong)職權(quan),嚴重侵害(hai)專業技術人(ren)才切身(shen)利益的行為,切實(shi)維護(hu)職稱評(ping)審工作的嚴肅性(xing)和公正性(xing),營造公(gong)(gong)開透明(ming)、公(gong)(gong)平公(gong)(gong)正(zheng)、風清氣正(zheng)的良好氛圍。對(dui)各級主管部門(men)、職稱管理(li)部門(men)工(gong)作(zuo)人(ren)員在審核推薦過程中不作(zuo)為(wei)、亂作(zuo)為(wei)、吃拿卡要等行為(wei),可通過(guo)來(lai)信、來(lai)電等方(fang)式(shi)向市人社局及市行業主管部門反映(ying)。為便于核(he)實、反饋有(you)關情況(kuang),提倡反(fan)映人提供真(zhen)實姓名和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
太(tai)原市人(ren)力資源和社會(hui)保障局專業技(ji)術人員管理(li)科
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來信地址:
太(tai)原市杏(xing)花嶺區金剛堰路1號太原市住(zhu)房(fang)和城鄉建(jian)設局(ju)人事教育科,郵編:030009
太原市杏花(hua)嶺區金剛堰路1號太原市住房(fang)和城鄉(xiang)建設(she)局機關紀委(wei),郵編:030009
六、評(ping)審辦法(fa)
評審采取專業答辯和能力業績評判相結合,實行百分量化制,其中,專業答辯實行命題匿名制、現場公開答辯的辦法,滿分60分;能力業績評判滿分40分。實行末位淘汰,綜合淘汰率不低于20%。
七、材料報(bao)送及評審安排
(一)報送時間:2023年10月26日—11月8日
(8:30—11:30 14:30—17:30公休日除外(wai))
(二)報送地(di)點:山(shan)西省太(tai)原市杏(xing)花嶺區(qu)金(jin)剛堰路6號(hao)附近,過信訪(fang)大廳南邊地下停車(che)場右轉上206室。
(三)聯系方式:
(四)所需(xu)表格、申(shen)報(bao)報(bao)送材料要求及裝訂說明可(ke)從太(tai)原市(shi)住房和(he)城鄉建設(she)局官(guan)網(//zjj.taiyuan.gov.cn/)下(xia)載。
(五(wu))為規范收(shou)審秩序,提高(gao)服務(wu)效率,各單位要(yao)(yao)按照要(yao)(yao)求,在規定(ding)時(shi)間內安排專(zhuan)人統一報(bao)送(song)申報(bao)材料(不受理個人報(bao)送(song)),申報(bao)材料采用電子文檔與(yu)紙質材料相(xiang)結合報(bao)送(song)的方式進行。報(bao)送(song)材料時(shi),須交(jiao)驗相(xiang)應原件,審核后(hou)退回。
(六)評審時間另行通知。
太原市住(zhu)房(fang)和城鄉建(jian)設(she)局
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ju)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