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jin)日,住房(fang)城鄉建設部(bu)關于印發工程質(zhi)(zhi)(zhi)量安(an)(an)(an)全(quan)(quan)手冊(ce)(試行)的通知。工程質(zhi)(zhi)(zhi)量安(an)(an)(an)全(quan)(quan)手冊(ce)主(zhu)要涉及工程實體質(zhi)(zhi)(zhi)量控(kong)制、安(an)(an)(an)全(quan)(quan)生產現(xian)場控(kong)制、質(zhi)(zhi)(zhi)量管理資(zi)料、安(an)(an)(an)全(quan)(quan)管理資(zi)料,四大方面。
通(tong)知原文如(ru)下(xia):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工程質量安全手冊(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she)廳,直轄市建委(wei)(wei)(規劃國土委(wei)(wei)),新疆生產(chan)建設(she)兵團住房城鄉建設(she)局(ju):
為(wei)深入開展(zhan)工程(cheng)質(zhi)(zhi)量安全提升行(xing)動,保證工程(cheng)質(zhi)(zhi)量安全,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du),推動建筑業高質(zhi)(zhi)量發展(zhan),我(wo)部制定了《工程(cheng)質(zhi)(zhi)量安全手冊(ce)(試(shi)行(xing))》,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xing)。
各地住(zhu)房(fang)城鄉建(jian)(jian)設(she)主(zhu)管部(bu)門可在工(gong)(gong)程(cheng)(cheng)(cheng)質(zhi)(zhi)(zhi)量安全手(shou)冊(ce)(ce)的基礎(chu)上,結(jie)合本地實際(ji),細化有關要(yao)(yao)求(qiu)(qiu),制定簡潔明了、要(yao)(yao)求(qiu)(qiu)明確的實施細則。要(yao)(yao)督(du)促工(gong)(gong)程(cheng)(cheng)(cheng)建(jian)(jian)設(she)各方主(zhu)體認真執(zhi)(zhi)行(xing)工(gong)(gong)程(cheng)(cheng)(cheng)質(zhi)(zhi)(zhi)量安全手(shou)冊(ce)(ce),將工(gong)(gong)程(cheng)(cheng)(cheng)質(zhi)(zhi)(zhi)量安全要(yao)(yao)求(qiu)(qiu)落實到每個項目、每個員(yuan)工(gong)(gong),落實到工(gong)(gong)程(cheng)(cheng)(cheng)建(jian)(jian)設(she)全過程(cheng)(cheng)(cheng)。要(yao)(yao)以執(zhi)(zhi)行(xing)工(gong)(gong)程(cheng)(cheng)(cheng)質(zhi)(zhi)(zhi)量安全手(shou)冊(ce)(ce)為切入(ru)點,開展(zhan)質(zhi)(zhi)(zhi)量安全“雙隨機、一公(gong)開”檢查(cha),對執(zhi)(zhi)行(xing)情況良好的企(qi)業和項目給予評優評先等(deng)政策支(zhi)持,對不(bu)執(zhi)(zhi)行(xing)或執(zhi)(zhi)行(xing)不(bu)力的企(qi)業和個人依法依規嚴肅查(cha)處(chu)并曝光。我部(bu)將適(shi)時組織開展(zhan)對工(gong)(gong)程(cheng)(cheng)(cheng)質(zhi)(zhi)(zhi)量安全手(shou)冊(ce)(ce)執(zhi)(zhi)行(xing)情況的督(du)查(cha)。
各(ge)地在執行中(zhong)遇到的問(wen)題(ti),請及時反饋我(wo)部工程(cheng)質量安全監管司。
住(zhu)房城鄉建(jian)設(she)部
2018年(nian)9月21日
1 總則
1.1 目的
完善(shan)企(qi)(qi)(qi)業質(zhi)量(liang)安(an)(an)全管(guan)(guan)理(li)體系(xi),規范企(qi)(qi)(qi)業質(zhi)量(liang)安(an)(an)全行(xing)為,落實企(qi)(qi)(qi)業主體責任,提高(gao)質(zhi)量(liang)安(an)(an)全管(guan)(guan)理(li)水平,保證工程質(zhi)量(liang)安(an)(an)全,提高(gao)人民群眾滿意度(du),推動建筑業高(gao)質(zhi)量(liang)發展。
1.2 編制依據
1.2.1 法律(lv)法規。
(1)《中華人(ren)民共(gong)和國建(jian)筑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中(zhong)華人(ren)民(min)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4)《建設工程質(zhi)量管理(li)條例》;
(5)《建設工程勘(kan)察(cha)設計(ji)管理條例》;
(6)《建(jian)設工程安全(quan)生產管(guan)理條(tiao)例》;
(7)《特(te)種設(she)備安全監察條(tiao)例》;
(8)《安全生(sheng)產許可(ke)證條例(li)》;
(9)《生產(chan)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li)條例》等。
1.2.2 部門(men)規章。
(1)《房(fang)(fang)屋建筑和市(shi)政基(ji)礎(chu)設施(shi)工程施(shi)工圖(tu)設計文(wen)件審(shen)查管理辦法》(住房(fang)(fang)城鄉建設部令(ling)第(di)13號(hao));
(2)《建(jian)筑(zhu)工程施工許可管(guan)理辦(ban)法》(住房城(cheng)鄉建(jian)設部令(ling)第18號);
(3)《建(jian)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jian)設部令第(di)141號);
(4)《房屋建(jian)筑和市政基礎設施(shi)工(gong)程質(zhi)量監督管理規定》(住房城(cheng)鄉建(jian)設部令(ling)第5號);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yan)收備案管理辦法(fa)》(住房城鄉建設部(bu)令第2號);
(6)《房(fang)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建設部令第80號);
(7)《建(jian)筑施工企業(ye)安全(quan)生產許可證(zheng)管理規定》(建(jian)設部令第128號(hao));
(8)《建筑起重(zhong)機械安(an)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
(9)《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ren)、項目負責人(ren)和專(zhuan)職安(an)全生產管理人(ren)員安(an)全生產管理規定(ding)》(住房城鄉(xiang)建設(she)部令第17號);
(10)《危險(xian)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zhu)房城(cheng)鄉建設(she)部令第37號)等。
1.2.3 有關規范性文件,有關工程建設(she)標準、規范。
1.3 適(shi)用范圍
房屋建筑(zhu)和市政基(ji)礎設(she)施工程。
2 行為準則
2.1 基(ji)本(ben)要求
2.1.1 建設、勘察(cha)、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wei)依法對工程質(zhi)量安全負責(ze)。
2.1.2 勘察、設計、施(shi)工、監(jian)理、檢測等單位(wei)應當(dang)依法取(qu)(qu)得(de)資質證書,并(bing)在(zai)其(qi)資質等級許(xu)可的范圍(wei)內從事建設工程活動。施(shi)工單位(wei)應當(dang)取(qu)(qu)得(de)安全(quan)生產許(xu)可證。
2.1.3 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li)等(deng)單位的法定代表(biao)人應當簽(qian)署授權(quan)委托書,明確各自工程(cheng)項目負(fu)責(ze)人。
項目負責(ze)人應當簽署(shu)工程質量終身(shen)責(ze)任承(cheng)諾書。
法定代表人和項目負(fu)責人在(zai)工程(cheng)設計使用年限(xian)內對工程(cheng)質量承擔相應(ying)責任。
2.1.4 從(cong)事工(gong)程建(jian)設(she)活動的(de)專業(ye)技術人(ren)員應當在(zai)注(zhu)冊許可范圍(wei)(wei)和聘用單(dan)位業(ye)務范圍(wei)(wei)內從(cong)業(ye),對簽署技術文(wen)件的(de)真實(shi)性(xing)和準(zhun)確性(xing)負(fu)責(ze),依法承(cheng)擔質量安全責(ze)任。
2.1.5 施工企業主(zhu)要負責(ze)人、項(xiang)目負責(ze)人及專職安全(quan)生(sheng)產(chan)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管人員”)應(ying)當取得(de)安全(quan)生(sheng)產(chan)考(kao)核合(he)格證(zheng)書(shu)。
2.1.6 工程一(yi)線作(zuo)業(ye)人員(yuan)應當(dang)按照(zhao)相關行業(ye)職業(ye)標準和規定(ding)(ding)經培(pei)訓考核合格,特種作(zuo)業(ye)人員(yuan)應當(dang)取得特種作(zuo)業(ye)操(cao)作(zuo)資格證書。工程建(jian)設有關單位(wei)應當(dang)建(jian)立健全一(yi)線作(zuo)業(ye)人員(yuan)的職業(ye)教育(yu)、培(pei)訓制度,定(ding)(ding)期(qi)開展職業(ye)技能培(pei)訓。
2.1.7 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li)(li)、監測等單位(wei)應當建立完(wan)善(shan)危險性較大的分(fen)(fen)部分(fen)(fen)項(xiang)(xiang)工程管(guan)理(li)(li)責(ze)任制(zhi),落實安(an)全(quan)管(guan)理(li)(li)責(ze)任,嚴(yan)格按照相關規定(ding)實施危險性較大的分(fen)(fen)部分(fen)(fen)項(xiang)(xiang)工程清單管(guan)理(li)(li)、專(zhuan)項(xiang)(xiang)施工方案編制(zhi)及論(lun)證、現場安(an)全(quan)管(guan)理(li)(li)等制(zhi)度。
2.1.8 建設、勘(kan)察、設計、施工、監(jian)理等單位法(fa)(fa)定代表人(ren)和(he)項目(mu)負責人(ren)應當加強工程項目(mu)安(an)全生(sheng)產管理,依法(fa)(fa)對安(an)全生(sheng)產事故和(he)隱患承(cheng)擔(dan)相應責任。
2.1.9 工(gong)程(cheng)完工(gong)后,建(jian)設單(dan)位(wei)應(ying)當(dang)組織(zhi)勘察、設計、施工(gong)、監(jian)理等有關單(dan)位(wei)進行竣工(gong)驗(yan)(yan)收。工(gong)程(cheng)竣工(gong)驗(yan)(yan)收合(he)格(ge),方(fang)可交付使用。
2.2 質量(liang)行為要求
2.2.1 建設(she)單位。
(1)按規定辦理(li)工程質量監(jian)督手續。
(2)不得(de)肢解(jie)發(fa)包(bao)工程。
(3)不得任(ren)意(yi)壓縮合(he)理工期。
(4)按規定(ding)委托(tuo)具(ju)有(you)相應(ying)資質的檢(jian)測單(dan)位進行檢(jian)測工作。
(5)對(dui)施工圖設計文件報審圖機(ji)構審查,審查合格方可使用(yong)。
(6)對有重(zhong)大修(xiu)改(gai)、變動的(de)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重(zhong)新進行(xing)報審,審查合格方可使(shi)用。
(7)提供給監理單(dan)位(wei)、施(shi)工單(dan)位(wei)經審查(cha)合格的施(shi)工圖紙。
(8)組織(zhi)圖紙(zhi)會審、設計(ji)交底(di)工作(zuo)。
(9)按合同約(yue)定由(you)建(jian)(jian)(jian)設(she)單位采(cai)購的建(jian)(jian)(jian)筑(zhu)材料、建(jian)(jian)(jian)筑(zhu)構配(pei)件和設(she)備的質量(liang)應符合要求。
(10)不得指(zhi)定應(ying)由承包單(dan)位(wei)采(cai)購的(de)建筑(zhu)材料、建筑(zhu)構配(pei)件和設備(bei),或者指(zhi)定生(sheng)產廠、供應(ying)商。
(11)按合同(tong)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
2.2.2 勘察、設計單位。
(1)在工(gong)程施工(gong)前,就審查合格的(de)施工(gong)圖設計文件向施工(gong)單位(wei)和監理單位(wei)作出詳細說(shuo)明。
(2)及(ji)時解決施(shi)工(gong)中發現的(de)勘察、設(she)計問題,參與工(gong)程質(zhi)(zhi)量(liang)事(shi)故(gu)調查(cha)分析,并對(dui)因(yin)勘察、設(she)計原因(yin)造成(cheng)的(de)質(zhi)(zhi)量(liang)事(shi)故(gu)提出相應的(de)技(ji)術處理方案。
(3)按(an)規定參與施工驗槽。
2.2.3 施工單(dan)位(wei)。
(1)不得違法(fa)分(fen)包(bao)、轉包(bao)工(gong)程。
(2)項(xiang)目經(jing)理資(zi)格符(fu)合要求,并(bing)到(dao)崗(gang)履職。
(3)設(she)置項目質量管(guan)理機構,配備質量管(guan)理人員(yuan)。
(4)編制并實施施工(gong)組織設(she)計。
(5)編制并實施施工方案(an)。
(6)按(an)規定進行技術交底。
(7)配備齊全該項目涉及到的(de)設計圖集、施工規范及相關標(biao)準。
(8)由建設單位委托見證取樣檢(jian)測的(de)建筑(zhu)材料、建筑(zhu)構配件和(he)設備等,未經監理單位見證取樣并(bing)經檢(jian)驗合(he)格的(de),不得擅自使用。
(9)按規(gui)定由施工單(dan)位(wei)負責進(jin)行進(jin)場檢驗的(de)建(jian)筑材(cai)料、建(jian)筑構配件和設備(bei),應(ying)報監理單(dan)位(wei)審(shen)查,未經(jing)監理單(dan)位(wei)審(shen)查合格的(de)不得擅自(zi)使用。
(10)嚴(yan)格按(an)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she)計(ji)文件(jian)進行施工,不(bu)得(de)擅自修改設(she)計(ji)文件(jian)。
(11)嚴格按施工技術標(biao)準進行施工。
(12)做好各類施工記(ji)錄,實時記(ji)錄施工過程(cheng)質量管理(li)的內容。
(13)按規定做好(hao)隱蔽工程質(zhi)量檢(jian)查(cha)和記錄(lu)。
(14)按規(gui)定做好(hao)檢驗(yan)批、分項工(gong)程、分部(bu)工(gong)程的(de)質量(liang)報驗(yan)工(gong)作(zuo)。
(15)按規定及(ji)時處理質量問題(ti)和質量事(shi)故,做好記錄(lu)。
(16)實(shi)施樣板(ban)引路制度,設置實(shi)體樣板(ban)和工(gong)序樣板(ban)。
(17)按規定處置不合格試(shi)驗報告。
2.2.4 監理單位。
(1)總(zong)監理工程(cheng)師資格應符合要求,并到崗履(lv)職。
(2)配備(bei)足夠的(de)具備(bei)資格的(de)監理人員,并到崗(gang)履職。
(3)編制并(bing)實施(shi)監理規(gui)劃。
(4)編制并實施監理(li)實施細則。
(5)對施工(gong)組織(zhi)設計、施工(gong)方案進行(xing)審查。
(6)對建(jian)筑材料、建(jian)筑構配(pei)件(jian)和設(she)備投入(ru)使用或(huo)安裝(zhuang)前進行審查。
(7)對(dui)分包單位的資質進(jin)行審核。
(8)對重點(dian)部位、關鍵工序實施旁(pang)站監理,做好旁(pang)站記錄。
(9)對施工質量進行巡(xun)查,做好巡(xun)查記錄。
(10)對施工質(zhi)量進(jin)行平(ping)行檢(jian)驗,做(zuo)好平(ping)行檢(jian)驗記錄(lu)。
(11)對隱蔽工程進行(xing)驗收。
(12)對檢驗批工程進行驗收。
(13)對分項(xiang)、分部(子分部)工程按規定(ding)進行質量驗收(shou)。
(14)簽發質量問題通(tong)知(zhi)單,復查質量問題整改結果。
2.2.5 檢測單位。
(1)不得轉包檢測業務。
(2)不(bu)得涂改(gai)、倒(dao)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xing)式非法轉(zhuan)讓資質證書。
(3)不得(de)推(tui)薦或者監制建筑材料、構配(pei)件(jian)和設備。
(4)不得與行政機關,法律、法規(gui)授權的(de)具有管理(li)公共事務職能的(de)組織以及所檢測(ce)工(gong)程項目相關的(de)設計(ji)單位(wei)(wei)、施工(gong)單位(wei)(wei)、監(jian)理(li)單位(wei)(wei)有隸屬關系或(huo)者(zhe)其他利害關系。
(5)應當按(an)照國家有關工程建設強(qiang)制性標(biao)準進(jin)行(xing)檢(jian)測。
(6)應當對(dui)檢測(ce)數據和檢測(ce)報告的真實性和準(zhun)確性負(fu)責。
(7)應當將檢測過(guo)程(cheng)中發現(xian)的建(jian)設(she)單位(wei)(wei)、監理單位(wei)(wei)、施工(gong)單位(wei)(wei)違反有關法律(lv)、法規(gui)和(he)工(gong)程(cheng)建(jian)設(she)強制性標準的情(qing)況,以及涉(she)及結(jie)構安全檢測結(jie)果的不合格情(qing)況,及時報告工(gong)程(cheng)所在(zai)地住房城鄉建(jian)設(she)主管部門。
(8)應(ying)當單獨建立檢測(ce)結(jie)果不合(he)格項目臺賬(zhang)。
(9)應當(dang)建立(li)檔案管理制度(du)。檢(jian)測(ce)合同(tong)、委托單、原始記錄、檢(jian)測(ce)報告應當(dang)按年(nian)度(du)統一編(bian)號(hao)(hao),編(bian)號(hao)(hao)應當(dang)連(lian)續,不(bu)得(de)隨意(yi)抽(chou)撤、涂改(gai)。
2.3 安全(quan)行為(wei)要求
2.3.1 建設單位。
(1)按(an)規定辦理施工安全監督(du)手續。
(2)與(yu)參建(jian)各方簽訂的合同(tong)中應當明確安全責任(ren),并加強履約管理。
(3)按規(gui)定將委托的(de)(de)(de)監理(li)單位、監理(li)的(de)(de)(de)內容(rong)及(ji)監理(li)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li)的(de)(de)(de)建筑施工企業。
(4)在(zai)組織編制(zhi)工程概算時(shi),按規定單(dan)獨列支安全生產措施(shi)費用(yong),并按規定及時(shi)向(xiang)施(shi)工單(dan)位支付。
(5)在開工(gong)前按規定向施工(gong)單(dan)位(wei)提供施工(gong)現(xian)場(chang)及毗鄰區域內(nei)相關資(zi)料,并保證(zheng)資(zi)料的真實、準(zhun)確、完整。
2.3.2 勘察、設計單位。
(1)勘察(cha)(cha)單位按規(gui)定進行勘察(cha)(cha),提(ti)供的(de)勘察(cha)(cha)文件應當真實、準確。
(2)勘(kan)察(cha)單(dan)位按(an)規定在勘(kan)察(cha)文件中說明地質條(tiao)件可能造成的工(gong)程風險。
(3)設(she)(she)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lv)法規和工程建設(she)(she)強制性標準進行(xing)設(she)(she)計,防止因設(she)(she)計不合理(li)導(dao)致生產(chan)安全事故的發(fa)生。
(4)設計單位應(ying)當按規定在設計文(wen)件中注明施工安全(quan)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并(bing)對防范生(sheng)產(chan)安全(quan)事(shi)故(gu)提出指導(dao)意見。
(5)設(she)計單位(wei)應(ying)當按規定在設(she)計文件中提出特(te)殊情況下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an)全和預防生產安(an)全事故的措(cuo)施建議(yi)。
2.3.3 施工單位(wei)。
(1)設立(li)安全(quan)生產管理(li)機構,按規定(ding)配備專職安全(quan)生產管理(li)人員(yuan)。
(2)項目(mu)負(fu)責人(ren)、專職安全生產(chan)管理(li)人(ren)員與辦(ban)理(li)施工(gong)安全監(jian)督手續資(zi)料(liao)一(yi)致。
(3)建立健(jian)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并(bing)按要求(qiu)進行考(kao)核。
(4)按規定(ding)對從業(ye)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5)實施(shi)施(shi)工總承包(bao)(bao)的,總承包(bao)(bao)單位應當與分包(bao)(bao)單位簽(qian)訂安(an)全生產協議書,明確各(ge)自(zi)的安(an)全生產職責并加強履約(yue)管理。
(6)按規定為作(zuo)業人員提供(gong)勞動防護用品(pin)。
(7)在(zai)有(you)較大危險因素的(de)場所(suo)和有(you)關設(she)(she)施、設(she)(she)備上(shang),設(she)(she)置明顯的(de)安全警示(shi)標志(zhi)。
(8)按規定提取(qu)和使用安全生(sheng)產(chan)費(fei)用。
(9)按規(gui)定建立(li)健全(quan)生產安(an)全(quan)事故隱患(huan)排查治理制度。
(10)按規定執行(xing)建筑施工(gong)企(qi)業(ye)負(fu)責(ze)人及項目(mu)負(fu)責(ze)人施工(gong)現場帶班制度(du)。
(11)按(an)規定(ding)制定(ding)生產安全事(shi)故應急(ji)救援(yuan)預案,并定(ding)期組(zu)織演練。
(12)按規(gui)定及時、如實報(bao)告生產安全事故。
2.3.4 監理單(dan)位。
(1)按規定編制監(jian)理(li)規劃和監(jian)理(li)實施細則(ze)。
(2)按規(gui)定審查(cha)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an)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
(3)按規(gui)定審核(he)(he)各相關單位資(zi)質、安(an)全生產許(xu)可證(zheng)、“安(an)管人員(yuan)”安(an)全生產考核(he)(he)合格證(zheng)書和(he)特種作(zuo)業人員(yuan)操作(zuo)資(zi)格證(zheng)書并(bing)做好記錄(lu)。
(4)按規(gui)定對現場實施(shi)安全監理。發現安全事故(gu)隱患嚴重且(qie)施(shi)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zhe)不停止施(shi)工的,應及(ji)時向政(zheng)府主管部門(men)報告。
2.3.5 監測單位。
(1)按(an)規定編(bian)制監測方案并進行審核。
(2)按(an)照監測方案開展監測。
3 工程實體質量控制
3.1 地(di)基(ji)基(ji)礎工程
3.1.1 按(an)照設(she)計(ji)和規范要求(qiu)進行基槽驗收。
3.1.2 按照(zhao)設計和規范要求進(jin)行輕(qing)型(xing)動力觸探。
3.1.3 地基強度或(huo)承載力檢(jian)驗結果符(fu)合設計要求。
3.1.4 復合地(di)基的承載力(li)檢驗結果符合設計要(yao)求。
3.1.5 樁基礎承載力檢驗(yan)結(jie)果符(fu)合設計要求。
3.1.6 對于(yu)不(bu)滿足設(she)計要(yao)求的地基(ji),應有經(jing)設(she)計單位確(que)認的地基(ji)處理(li)方案(an),并有處理(li)記錄。
3.1.7 填方工程的施工應滿足(zu)設計(ji)和規范要求。
3.2 鋼筋工(gong)程
3.2.1 確(que)定細部做法并(bing)在技術交底(di)中明(ming)確(que)。
3.2.2 清除鋼筋(jin)上(shang)的(de)污染物和施(shi)工縫處的(de)浮(fu)漿。
3.2.3 對預留鋼筋進行糾偏。
3.2.4 鋼筋加工符合設計和(he)規范要求。
3.2.5 鋼(gang)筋的牌號、規格和數量符合設(she)計和規范要(yao)求(qiu)。
3.2.6 鋼筋(jin)的(de)安裝位置符合設(she)計和規范要(yao)求(qiu)。
3.2.7 保證鋼(gang)筋位置(zhi)的措施到位。
3.2.8 鋼(gang)筋連接符(fu)合設計和規范要(yao)求。
3.2.9 鋼筋(jin)錨固符(fu)合(he)設計和(he)規范要求。
3.2.10 箍筋(jin)、拉筋(jin)彎(wan)鉤符合設計和(he)規范要求。
3.2.11 懸挑(tiao)梁、板(ban)的鋼筋綁扎(zha)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3.2.12 后澆帶預留鋼(gang)筋的綁扎(zha)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3.2.13 鋼筋(jin)保(bao)護層厚度符合設計和(he)規范要(yao)求。
3.3 混凝土(tu)工程(cheng)
3.3.1 模(mo)(mo)板(ban)板(ban)面應清理干凈并涂刷脫模(mo)(mo)劑。
3.3.2 模板(ban)板(ban)面的平整度符合要求。
3.3.3 模板的各連接部位應連接緊密。
3.3.4 竹(zhu)木模(mo)板(ban)面不得(de)翹(qiao)曲、變形(xing)、破損(sun)。
3.3.5 框架(jia)梁的支模順序(xu)不得影響梁筋綁扎。
3.3.6 樓(lou)板支撐體系的(de)設計(ji)應(ying)考慮各種工況(kuang)的(de)受力情況(kuang)。
3.3.7 樓板(ban)后澆帶(dai)的模板(ban)支(zhi)撐體系按規定(ding)單獨設置。
3.3.8 嚴禁在混凝土中加(jia)水(shui)。
3.3.9 嚴禁將灑(sa)落的砼澆筑(zhu)到(dao)混凝土(tu)結構(gou)中。
3.3.10 各部位混凝(ning)土強度符合設計和規范要(yao)求(qiu)。
3.3.11 墻(qiang)和板、梁(liang)和柱連(lian)接部位的(de)混凝土強(qiang)度(du)符合設(she)計和規范要求。
3.3.12 混凝土(tu)構(gou)件的外觀質量符合(he)設計和規范(fan)要求。
3.3.13 混凝(ning)土(tu)構件的尺寸(cun)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3.3.14 后澆帶、施工縫的接茬處應處理到(dao)位(wei)。
3.3.15 后澆(jiao)帶的混(hun)凝(ning)土按設計和規范要求(qiu)的時(shi)間進行澆(jiao)筑。
3.3.16 按規定設置施工(gong)現場試(shi)驗室。
3.3.17 混凝土(tu)試塊應及時進行標識。
3.3.18 同條件試塊應(ying)按規定在施工現(xian)場養護(hu)。
3.3.19 樓板上(shang)的堆載不得超過樓板結構設計承(cheng)載能力。
3.4 鋼結構工程
3.4.1 焊工應當(dang)持證上崗,在其合(he)格證規定的范圍內施焊。
3.4.2 一、二級焊縫(feng)應進行焊縫(feng)內部缺陷檢驗。
3.4.3 高強(qiang)度螺栓連接副(fu)的安(an)裝符合設計(ji)和(he)規范要求。
3.4.4 鋼管混凝土(tu)柱與鋼筋混凝土(tu)梁連接(jie)節點核心(xin)區的構造應符(fu)合設計要求。
3.4.5 鋼管內混凝土的強度(du)等級應符合(he)設計要求。
3.4.6 鋼結構(gou)防火涂料的粘結強度、抗壓強度應(ying)符(fu)合設計和規范要(yao)求。
3.4.7 薄涂型、厚(hou)涂型防(fang)火涂料的涂層(ceng)厚(hou)度(du)符(fu)合設計要求。
3.4.8 鋼結構防腐涂(tu)(tu)料涂(tu)(tu)裝(zhuang)的涂(tu)(tu)料、涂(tu)(tu)裝(zhuang)遍數、涂(tu)(tu)層厚(hou)度均符合設(she)計要求。
3.4.9 多(duo)層和(he)高層鋼結構(gou)主(zhu)體(ti)(ti)結構(gou)整體(ti)(ti)垂直度和(he)整體(ti)(ti)平面(mian)彎曲偏差符合設計和(he)規范要求。
3.4.10 鋼網(wang)架(jia)結構總拼完成(cheng)后及屋面(mian)工(gong)程完成(cheng)后,所(suo)測撓度(du)值(zhi)符合設計(ji)和(he)規范要(yao)求。
3.5 裝配(pei)式混(hun)凝土工程
3.5.1 預(yu)制構件(jian)的(de)質(zhi)量、標識符合設計(ji)和規范要(yao)求(qiu)。
3.5.2 預制構件的(de)外觀質量(liang)、尺寸偏差(cha)和預留(liu)孔、預留(liu)洞(dong)、預埋件、預留(liu)插筋、鍵槽的(de)位置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qiu)。
3.5.3 夾芯外(wai)(wai)墻板內(nei)外(wai)(wai)葉(xie)墻板之間的拉結件類別、數(shu)量、使用位置及性能符合(he)設計要(yao)求。
3.5.4 預制構件表面(mian)預貼(tie)飾(shi)面(mian)磚、石材(cai)等(deng)飾(shi)面(mian)與混凝土的粘(zhan)結性能符合設計(ji)和(he)規范要求。
3.5.5 后(hou)澆混凝土(tu)中(zhong)鋼筋安(an)裝、鋼筋連接(jie)、預埋件安(an)裝符合設計(ji)和規范要求。
3.5.6 預(yu)制構件的粗糙面或鍵槽符合(he)設(she)計要求。
3.5.7 預制(zhi)(zhi)(zhi)構件與預制(zhi)(zhi)(zhi)構件、預制(zhi)(zhi)(zhi)構件與主體(ti)結構之間的(de)連(lian)接(jie)符合設計要求。
3.5.8 后澆筑混(hun)凝土強度符(fu)合設計要求。
3.5.9 鋼筋灌(guan)漿(jiang)(jiang)套(tao)筒、灌(guan)漿(jiang)(jiang)套(tao)筒接頭(tou)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qiu)。
3.5.10 鋼筋連(lian)接(jie)套筒、漿(jiang)(jiang)錨搭接(jie)的(de)灌(guan)漿(jiang)(jiang)應飽滿。
3.5.11 預制構件(jian)連接接縫(feng)處防水做法符合設計要求(qiu)。
3.5.12 預制(zhi)構件的安裝(zhuang)尺(chi)寸偏差符(fu)合設(she)計和規范(fan)要求。
3.5.13 后澆(jiao)混凝土的外(wai)觀(guan)質量(liang)和尺寸(cun)偏差符合設計(ji)和規范(fan)要求(qiu)。
3.6 砌體(ti)工程
3.6.1 砌塊質量符合設計(ji)和規范要求。
3.6.2 砌筑(zhu)砂(sha)漿的強度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3.6.3 嚴格按規定留置砂(sha)漿(jiang)試塊(kuai),做好標識。
3.6.4 墻體轉角處、交接處必須同時砌(qi)筑,臨時間斷處留(liu)槎符合規范(fan)要求。
3.6.5 灰縫厚度及砂(sha)漿飽滿度符合(he)規(gui)范要求。
3.6.6 構(gou)造柱、圈(quan)梁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qiu)。
3.7 防水(shui)工程
3.7.1 嚴禁在防水混凝(ning)土拌合物中加(jia)水。
3.7.2 防(fang)水混凝(ning)土的節點構造符(fu)合設計和(he)規范要求(qiu)。
3.7.3 中(zhong)埋式止水帶埋設(she)位(wei)置(zhi)符合設(she)計和規范要求。
3.7.4 水泥砂漿防水層各(ge)層之間應(ying)結合(he)牢固。
3.7.5 地下室(shi)卷材防水層(ceng)的細部(bu)做法(fa)符合設計要求。
3.7.6 地下室涂料防水層(ceng)的厚度和細部做法符合(he)設計要求。
3.7.7 地面防水隔離層(ceng)的厚度符(fu)合設(she)計要(yao)求。
3.7.8 地(di)面防水隔離層(ceng)的排水坡(po)度、坡(po)向符合(he)設計要求。
3.7.9 地面防水隔離層(ceng)的細部做法符合設計和規(gui)范(fan)要求(qiu)。
3.7.10 有淋浴設(she)施的墻面(mian)的防水高度符合設(she)計(ji)要求。
3.7.11 屋面(mian)防水(shui)層的厚(hou)度符合設計要求。
3.7.12 屋面(mian)防水層的(de)排水坡度、坡向(xiang)符合設計要求。
3.7.13 屋(wu)面細(xi)部的防水構造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3.7.14 外墻節點構造防水符合設計和規范(fan)要(yao)求。
3.7.15 外(wai)窗(chuang)與外(wai)墻(qiang)的連(lian)接處做法符合設計和規范(fan)要求。
3.8 裝飾(shi)裝修工(gong)程
3.8.1 外(wai)(wai)墻外(wai)(wai)保溫與墻體基層的粘結強度符(fu)合設計(ji)和規范要求。
3.8.2 抹灰層與基(ji)層之間(jian)及各抹灰層之間(jian)應粘(zhan)結牢固(gu)。
3.8.3 外門窗安(an)裝(zhuang)牢固。
3.8.4 推拉門窗扇安裝牢固,并(bing)安裝防脫落裝置。
3.8.5 幕墻的框(kuang)架(jia)與(yu)主體結構連(lian)接、立(li)柱與(yu)橫梁的連(lian)接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3.8.6 幕(mu)墻所采用的結(jie)構(gou)粘(zhan)結(jie)材(cai)料符(fu)合設計和規范(fan)要求(qiu)。
3.8.7 應按設(she)計和規范要求(qiu)使(shi)用安全玻璃。
3.8.8 重(zhong)(zhong)型(xing)燈具(ju)等(deng)重(zhong)(zhong)型(xing)設備嚴禁安(an)裝在(zai)吊頂工(gong)程的龍骨上。
3.8.9 飾面(mian)磚粘貼牢固。
3.8.10 飾面板安裝(zhuang)符合(he)設計(ji)和(he)規范(fan)要求。
3.8.11 護欄安裝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qiu)。
3.9 給排水(shui)及(ji)采暖工程
3.9.1 管道安裝符合設計和規范(fan)要求。
3.9.2 地(di)漏(lou)水封深度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3.9.3 PVC管道的阻火圈(quan)、伸縮節等附件安裝符(fu)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3.9.4 管道穿越樓板、墻體時的處理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qiu)。
3.9.5 室內、外消火栓安裝符合(he)設計和規范(fan)要求(qiu)。
3.9.6 水泵(beng)安裝牢固,平整(zheng)度、垂直度等符合設計(ji)和規范要(yao)求。
3.9.7 儀表(biao)安裝符合設計和規范要(yao)求(qiu)。閥門安裝應(ying)方便操作(zuo)。
3.9.8 生活水箱安裝符(fu)合設計(ji)和(he)規范要求(qiu)。
3.9.9 氣壓給水或穩壓系(xi)統應設置(zhi)安全(quan)閥。
3.10 通(tong)風(feng)與(yu)空調工程
3.10.1 風(feng)管加工的強(qiang)度和嚴(yan)密性(xing)符合設計和規范(fan)要求。
3.10.2 防火風(feng)管和排煙(yan)風(feng)管使(shi)用(yong)的材(cai)料(liao)應為不燃材(cai)料(liao)。
3.10.3 風機盤管和(he)管道的絕熱材(cai)料進場時,應(ying)取樣復(fu)試(shi)合(he)格。
3.10.4 風管系統的支架(jia)、吊架(jia)、抗震支架(jia)的安(an)裝符合設(she)計和規(gui)范要求。
3.10.5 風管(guan)穿過墻體或樓板時(shi),應按要求(qiu)設置套(tao)管(guan)并封堵密實。
3.10.6 水泵、冷卻塔的技術參(can)數(shu)和產品性能符合設計和規(gui)范要求。
3.10.7 空調水管道系統應進行強度(du)和(he)嚴密性試(shi)驗(yan)。
3.10.8 空調制冷系統(tong)、空調水系統(tong)與空調風(feng)系統(tong)的聯合試運轉及調試符合設計(ji)和規范要求(qiu)。
3.10.9 防(fang)排煙系統聯合(he)試(shi)運行與(yu)調試(shi)后的結果符合(he)設計和規范要求。
3.11 建筑電氣工(gong)程
3.11.1 除臨時接(jie)地裝置外,接(jie)地裝置應采用(yong)熱鍍鋅鋼(gang)材。
3.11.2 接(jie)地(PE)或接(jie)零(PEN)支線(xian)應單獨與接(jie)地(PE)或接(jie)零(PEN)干線(xian)相連(lian)接(jie)。
3.11.3 接閃器(qi)與防雷(lei)引下線、防雷(lei)引下線與接地裝(zhuang)置應可靠(kao)連接。
3.11.4 電動機等外露(lu)可導電部分應(ying)與保(bao)護導體可靠(kao)連接。
3.11.5 母線槽與分支母線槽應(ying)與保護導體可靠連接。
3.11.6 金屬梯架、托盤或槽盒本體之間的連(lian)接符合設計要求。
3.11.7 交流單(dan)芯(xin)電纜或分(fen)相(xiang)后的(de)每相(xiang)電纜不得(de)單(dan)根(gen)獨穿于鋼(gang)導管內,固(gu)定用的(de)夾具和(he)支架不應形成閉(bi)合磁路。
3.11.8 燈具的安裝(zhuang)符合設計要求。
3.12 智(zhi)能建筑工程
3.12.1 緊急廣播系統應按(an)規定檢查防火保護措施(shi)。
3.12.2 火災自(zi)動報警系統的(de)主要設備(bei)應是(shi)通(tong)過國家認證(認可)的(de)產品(pin)。
3.12.3 火災(zai)探測器不得被其他物體(ti)遮擋或掩(yan)蓋。
3.12.4 消防(fang)系統的線槽、導(dao)管的防(fang)火(huo)涂料應涂刷(shua)均勻。
3.12.5 當與(yu)電(dian)氣工程共用線槽時,應與(yu)電(dian)氣工程的導(dao)線、電(dian)纜有隔離(li)措施(shi)。
3.13 市(shi)政(zheng)工(gong)程
3.13.1 道路(lu)路(lu)基填(tian)料(liao)強度(du)滿(man)足(zu)規范(fan)要求。
3.13.2 道路各(ge)結構層壓實度滿足設(she)計和規范要求。
3.13.3 道(dao)路基層結構強度滿足(zu)設計要求。
3.13.4 道(dao)路不同(tong)種類面層(ceng)結(jie)構滿足設(she)計(ji)和規范(fan)要求(qiu)。
3.13.5 預應力鋼(gang)筋安裝時(shi),其品種、規格、級別和(he)數量符合設(she)計要求。
3.13.6 垃圾填埋場站防滲材料(liao)類型、厚(hou)度、外觀、鋪設(she)及焊接質量符合設(she)計和規范(fan)要(yao)求。
3.13.7 垃圾填埋場站(zhan)導氣石籠位(wei)置、尺寸符合設計和規(gui)范要(yao)求。
3.13.8 垃圾填(tian)埋場站導排層厚度、導排渠位置、導排管(guan)規格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3.13.9 按規定進(jin)行水池滿水試(shi)驗,并形成試(shi)驗記錄。
4 安全生產現場控制
4.1 基坑工(gong)程
4.1.1 基坑(keng)支護及開挖(wa)符合規(gui)范(fan)、設計及專(zhuan)項(xiang)施工方案的(de)要求。
4.1.2 基坑施工(gong)時對(dui)主要影響區范圍內(nei)的建(構)筑物和(he)地下管線保護措施符(fu)合規范及專(zhuan)項施工(gong)方案的要求。
4.1.3 基坑(keng)周圍地(di)面排水措(cuo)施符合規范(fan)及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
4.1.4 基(ji)坑地下水控制措施符合(he)規范及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
4.1.5 基坑周(zhou)邊荷載符合(he)規范及專項施工(gong)方案的要(yao)求。
4.1.6 基(ji)坑監(jian)測(ce)(ce)項目、監(jian)測(ce)(ce)方法、測(ce)(ce)點布(bu)置、監(jian)測(ce)(ce)頻率、監(jian)測(ce)(ce)報(bao)警及日常檢查(cha)符合規(gui)范、設計及專(zhuan)項施工方案的要求。
4.1.7 基坑內作(zuo)業人員上下(xia)專用梯道(dao)符合規范(fan)及專項(xiang)施(shi)工(gong)方案(an)的(de)要求。
4.1.8 基坑(keng)坡頂地面無明(ming)顯(xian)裂縫,基坑(keng)周邊建筑(zhu)物無明(ming)顯(xian)變(bian)形(xing)。
4.2 腳手架工程
4.2.1 一般規(gui)定(ding)。
(1)作業腳手架底(di)部(bu)立(li)桿(gan)上設置的縱(zong)向、橫向掃地桿(gan)符(fu)合規范(fan)及專(zhuan)項施工(gong)方案要求。
(2)連墻件的(de)設置符(fu)合規范及專項施工(gong)方案(an)要求(qiu)。
(3)步(bu)距、跨距搭設符(fu)合規(gui)范及專(zhuan)項施工方案要求。
(4)剪刀撐的設置符合規(gui)范(fan)及專項施工方案要求。
(5)架體基礎(chu)符合規(gui)范及專(zhuan)項施工方案要求。
(6)架體材料和構(gou)配件符合(he)規范(fan)及專項施工(gong)方案(an)要求(qiu),扣件按規定(ding)進行抽樣復(fu)試。
(7)腳手架上嚴禁集中荷載。
(8)架體(ti)的封(feng)閉符合規(gui)范(fan)及專(zhuan)項(xiang)施(shi)工方案要(yao)求。
(9)腳手架(jia)上腳手板(ban)的設(she)置符合規范(fan)及專(zhuan)項施工方案要求。
4.2.2 附著(zhu)式升降腳手架。
(1)附著支座(zuo)設置符合規范及專項(xiang)施工(gong)方(fang)案要求。
(2)防墜(zhui)落、防傾(qing)覆安全裝(zhuang)置符(fu)合規范及專項施工方(fang)案要(yao)求。
(3)同步升降控制(zhi)裝置符合(he)規(gui)范及專項施工(gong)方案(an)要求。
(4)構造(zao)尺寸(cun)符(fu)合規(gui)范及專項施工(gong)方案要(yao)求。
4.2.3 懸(xuan)挑式腳手架。
(1)型鋼錨固段長(chang)度及錨固型鋼的主體結構混(hun)凝土強度符(fu)合規范及專項施工方案要求。
(2)懸挑鋼梁(liang)卸荷鋼絲繩設置方式符合規范(fan)及專項施工方案(an)要求(qiu)。
(3)懸挑鋼(gang)梁的固定方式符合(he)規范及專(zhuan)項施工方案(an)要求。
(4)底層封閉符合規范(fan)及專項施工方案要(yao)求。
(5)懸挑鋼梁(liang)端立桿定(ding)位點符合規范及專項施工方案要求(qiu)。
4.2.4 高處(chu)作業吊籃。
(1)各限位(wei)裝置齊全有效。
(2)安全鎖必(bi)須(xu)在有(you)效的標定期(qi)限內(nei)。
(3)吊籃內作業人員不(bu)應超過(guo)2人。
(4)安全繩的設置和使用(yong)符合(he)規(gui)范(fan)及(ji)專(zhuan)項施工方(fang)案(an)要求。
(5)吊籃懸掛機(ji)構前支架(jia)設置符(fu)合規范及專項施(shi)工(gong)方案(an)要(yao)求。
(6)吊籃配重件重量和數量符合說明書及專項施工方案要求。
4.2.5 操(cao)作平臺。
(1)移動式操作平臺(tai)的設置符合規范及專(zhuan)項施工方案(an)要求。
(2)落地(di)式(shi)操作平臺的設置符合規范(fan)及專項(xiang)施工方案(an)要求。
(3)懸挑式操作平臺(tai)的設置符(fu)合規范及專項施工方(fang)案要(yao)求。
4.3 起重機械
4.3.1 一般規定。
(1)起重機械的備(bei)案(an)、租賃符合(he)要求(qiu)。
(2)起重機械安裝、拆(chai)卸(xie)符合要求。
(3)起重機械驗(yan)收(shou)符合要求。
(4)按規定(ding)辦理使用登記(ji)。
(5)起重機(ji)械的基礎、附(fu)著(zhu)符合使用說明書及專項施工方(fang)案要(yao)求。
(6)起重機械的安(an)全裝置靈敏、可靠(kao);主(zhu)要承載結構(gou)件完好;結構(gou)件的連接螺栓、銷(xiao)軸有(you)效;機構(gou)、零部件、電氣設備線路和元件符合相(xiang)關(guan)要求。
(7)起重機(ji)械與架(jia)空線(xian)路安全距(ju)離(li)符合規范要求。
(8)按規定在起(qi)重(zhong)機械安(an)裝、拆卸、頂升和使用前向相關作業人(ren)員(yuan)進行安(an)全技(ji)術交(jiao)底。
(9)定(ding)期(qi)檢查和維護保養符合相關要求(qiu)。
4.3.2 塔式起重(zhong)機。
(1)作業(ye)環(huan)境符合規范要求。多塔交叉作業(ye)防碰(peng)撞安全措施符合規范及專項方案要求。
(2)塔式起重(zhong)(zhong)機的起重(zhong)(zhong)力(li)矩限制器、起重(zhong)(zhong)量限制器、行程限位裝置等安全裝置符合規范要求。
(3)吊索具的使用及吊裝(zhuang)方法(fa)符合(he)規范(fan)要求。
(4)按規定在頂升(降節)作(zuo)業前對相關機構(gou)、結構(gou)進行專項安全檢查。
4.3.3 施工(gong)升降機。
(1)防(fang)墜安(an)全裝置在(zai)標定期限內,安(an)裝符合規范(fan)要求。
(2)按規(gui)定(ding)制定(ding)各(ge)種(zhong)載荷情況下齒條和驅(qu)動齒輪、安全齒輪的正確嚙(nie)合保證措(cuo)施。
(3)附(fu)墻(qiang)架的(de)使用和安裝符合(he)使用說明(ming)書及專項施工方(fang)案要(yao)求(qiu)。
(4)層門的(de)設置符合(he)規范要求。
4.3.4 物料提升機(ji)。
(1)安全停層裝置齊全、有效(xiao)。
(2)鋼絲繩的規格、使(shi)用符合規范(fan)要(yao)求。
(3)附墻符(fu)合要求。纜風繩、地錨的設置(zhi)符(fu)合規(gui)范及專項施工方案要求。
4.4 模板支撐體系
4.4.1 按規定對搭設(she)模板支(zhi)撐體(ti)系(xi)的(de)材料、構配(pei)件進行現場檢驗,扣件抽樣復(fu)試。
4.4.2 模(mo)板支撐體系的搭(da)設和使(shi)用符合規(gui)范及專項施工(gong)方案要(yao)求。
4.4.3 混凝土澆(jiao)筑時(shi),必須按照(zhao)專項施工方案規(gui)定(ding)的(de)順(shun)序進行(xing),并指定(ding)專人對模板(ban)支撐體系進行(xing)監(jian)測。
4.4.4 模板支撐體系的(de)拆除符(fu)合規范及專項施(shi)工方案(an)要求。
4.5 臨時用電(dian)
4.5.1 按規定(ding)編制臨(lin)時用電施(shi)工組織設計,并履行審核、驗收手續。
4.5.2 施(shi)工(gong)現(xian)場臨時(shi)用電管理符合相關要(yao)求。
4.5.3 施工現場配電系統符合(he)規(gui)范要(yao)求。
4.5.4 配電設(she)備、線(xian)路防護設(she)施設(she)置符合規范(fan)要求(qiu)。
4.5.5 漏電保護器參數(shu)符(fu)合規范要求。
4.6 安全防(fang)護
4.6.1 洞口防護符合規范要求。
4.6.2 臨邊防(fang)護(hu)符合規范(fan)要求。
4.6.3 有限(xian)空(kong)間防護符(fu)合規范要求。
4.6.4 大(da)模板作業防護(hu)符(fu)合規范要(yao)求。
4.6.5 人工挖孔樁作業防護(hu)符合規范要(yao)求。
4.7 其(qi)他
4.7.1 建(jian)筑幕墻安裝作業符(fu)合規(gui)范及專(zhuan)項施工方案(an)的要求。
4.7.2 鋼(gang)結(jie)構(gou)、網架和(he)索膜結(jie)構(gou)安裝(zhuang)作業符合規范及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qiu)。
4.7.3 裝(zhuang)(zhuang)配式建筑預制混凝土構件安裝(zhuang)(zhuang)作(zuo)業(ye)符合規范及專項施工方(fang)案的要求。
5 質量管理資料
5.1 建筑材料進場(chang)檢驗資(zi)料
5.1.1 水泥。
5.1.2 鋼筋。
5.1.3 鋼(gang)筋焊接(jie)、機(ji)械連(lian)接(jie)材料。
5.1.4 磚、砌塊。
5.1.5 預拌混凝土、預拌砂(sha)漿。
5.1.6 鋼結(jie)構用(yong)鋼材、焊接(jie)材料、連接(jie)緊固材料。
5.1.7 預(yu)制構(gou)件(jian)、夾芯(xin)外(wai)墻(qiang)板(ban)。
5.1.8 灌漿(jiang)(jiang)套筒、灌漿(jiang)(jiang)料、座漿(jiang)(jiang)料。
5.1.9 預應力(li)混(hun)凝(ning)土鋼絞線、錨(mao)具、夾具。
5.1.10 防水(shui)材料。
5.1.11 門窗。
5.1.12 外墻外保溫系統的組成(cheng)材料。
5.1.13 裝飾裝修(xiu)工程材料。
5.1.14 幕墻工程的組成材料。
5.1.15 低壓配電系統使用的(de)電纜、電線。
5.1.16 空調與采(cai)暖系統冷(leng)熱源(yuan)及管網節(jie)能工程(cheng)采(cai)用的絕(jue)熱管道(dao)、絕(jue)熱材料。
5.1.17 采(cai)暖(nuan)通(tong)風(feng)空調系(xi)統節(jie)能工(gong)程采(cai)用的散熱(re)器、保溫材料、風(feng)機盤管。
5.1.18 防煙、排煙系統(tong)柔性短(duan)管。
5.2 施工試驗(yan)檢測資(zi)料
5.2.1 復合地(di)基承載力檢驗(yan)(yan)報(bao)告及樁身完整性檢驗(yan)(yan)報(bao)告。
5.2.2 工程樁(zhuang)承載力及樁(zhuang)身完整性檢驗報告。
5.2.3 混凝土、砂漿抗壓強度試(shi)驗報告及統計評定。
5.2.4 鋼筋焊接、機械連接工藝(yi)試(shi)驗(yan)報(bao)告。
5.2.5 鋼筋(jin)焊接連(lian)接、機械連(lian)接試(shi)驗報告(gao)。
5.2.6 鋼結構焊(han)接工藝評定報告、焊(han)縫內部缺陷檢測(ce)報告。
5.2.7 高強度(du)螺(luo)栓連(lian)接摩擦面的(de)抗滑移系數試驗報告。
5.2.8 地基(ji)、房心(xin)或(huo)肥槽回(hui)填土回(hui)填檢驗報告。
5.2.9 沉(chen)降觀測報(bao)告。
5.2.10 填充墻砌體植筋錨(mao)固力檢測報告(gao)。
5.2.11 結構實體檢驗報(bao)告。
5.2.12 外(wai)墻外(wai)保溫系統型式檢驗報告(gao)。
5.2.13 外(wai)墻外(wai)保溫(wen)粘貼強度、錨(mao)固(gu)力現場拉拔(ba)試驗報告。
5.2.14 外窗的(de)性能檢測報告。
5.2.15 幕墻的性(xing)能檢(jian)測報告(gao)。
5.2.16 飾面(mian)板后置埋件的現場拉拔試驗報告。
5.2.17 室內環境污染物(wu)濃(nong)度檢測報告。
5.2.18 風管強度及(ji)嚴密性(xing)檢測報(bao)告(gao)。
5.2.19 管道系統強度及嚴密性(xing)試驗報告。
5.2.20 風(feng)管系(xi)統漏風(feng)量、總風(feng)量、風(feng)口風(feng)量測試報告。
5.2.21 空調(diao)水(shui)流量、水(shui)溫(wen)、室(shi)內環境溫(wen)度(du)、濕度(du)、噪聲(sheng)檢測報告。
5.3 施工記錄
5.3.1 水(shui)泥進場驗收記錄(lu)(lu)及見證取樣(yang)和送檢記錄(lu)(lu)。
5.3.2 鋼筋(jin)進場驗收(shou)記(ji)(ji)錄(lu)及(ji)見(jian)證取(qu)樣和送檢(jian)記(ji)(ji)錄(lu)。
5.3.3 混(hun)凝土及砂漿進場驗收記錄及見證取樣和(he)送檢記錄。
5.3.4 磚、砌塊進場驗收記錄(lu)及見證取樣和(he)送檢記錄(lu)。
5.3.5 鋼(gang)結構用(yong)鋼(gang)材(cai)、焊接(jie)材(cai)料(liao)、緊固件、涂(tu)裝材(cai)料(liao)等進場驗收記錄(lu)及見證取樣和送檢記錄(lu)。
5.3.6 防水材料進場驗(yan)收(shou)記(ji)(ji)錄及見證取樣(yang)和送檢記(ji)(ji)錄。
5.3.7 樁基試樁、成樁記(ji)錄。
5.3.8 混(hun)凝(ning)土施工記錄。
5.3.9 冬期混凝土施工(gong)測溫(wen)記錄。
5.3.10 大體(ti)積混凝土施工測溫記(ji)錄(lu)。
5.3.11 預應力鋼筋(jin)的(de)張拉、安裝和(he)灌漿(jiang)記錄。
5.3.12 預制構件吊裝施工記錄。
5.3.13 鋼結構吊裝(zhuang)施工記錄。
5.3.14 鋼結構整體垂(chui)直(zhi)度和整體平面彎(wan)曲度、鋼網架撓度檢(jian)驗記錄。
5.3.15 工程(cheng)設備、風管系統(tong)、管道系統(tong)安裝及檢(jian)驗記錄(lu)。
5.3.16 管道系統壓(ya)力試驗記錄。
5.3.17 設(she)備(bei)單機試運(yun)轉(zhuan)記(ji)錄。
5.3.18 系統非設計(ji)滿負荷(he)聯(lian)合試運轉與調試記(ji)錄。
5.4 質量驗收記錄
5.4.1 地(di)基驗(yan)槽記錄。
5.4.2 樁位偏差和樁頂標高驗收記錄。
5.4.3 隱蔽(bi)工程驗(yan)收記錄。
5.4.4 檢驗批(pi)、分(fen)項、子分(fen)部、分(fen)部工程驗收(shou)記(ji)錄。
5.4.5 觀(guan)感質量綜(zong)合檢查(cha)記錄。
5.4.6 工程竣工驗收記錄。
6 安全管理資料
6.1 危險性較大的(de)分部(bu)分項(xiang)工程(cheng)資(zi)料
6.1.1 危險性較大的(de)分部分項(xiang)工程清單及相(xiang)應的(de)安全管理措施(shi)。
6.1.2 危險性較大的分(fen)部分(fen)項工程專項施工方(fang)案及審(shen)批(pi)手續。
6.1.3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bu)分項(xiang)工程專項(xiang)施工方案(an)變(bian)更手續。
6.1.4 專家論證相關資料。
6.1.5 危險性(xing)較大的(de)分(fen)部(bu)分(fen)項工程(cheng)方案(an)交底及安全技術交底。
6.1.6 危險(xian)性(xing)較大的分部分項(xiang)(xiang)工(gong)程(cheng)施工(gong)作業人(ren)員登記(ji)記(ji)錄(lu),項(xiang)(xiang)目負責人(ren)現場履職記(ji)錄(lu)。
6.1.7 危險性較(jiao)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現場(chang)監督記(ji)錄(lu)。
6.1.8 危險性較大的分(fen)部分(fen)項工(gong)程施工(gong)監測和(he)安(an)全巡視記錄(lu)。
6.1.9 危(wei)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驗收記錄。
6.2 基坑(keng)工(gong)程(cheng)資料
6.2.1 相關的(de)安全保護措施。
6.2.2 監測(ce)方案及審核手續。
6.2.3 第三方監測數(shu)據及(ji)相關的對比(bi)分析報告。
6.2.4 日常檢查及(ji)整改記錄(lu)。
6.3 腳手(shou)架(jia)工程資料
6.3.1 架體配(pei)件進場(chang)驗收記錄、合(he)格(ge)證及扣件抽樣(yang)復試(shi)報告。
6.3.2 日常(chang)檢查及整改記錄。
6.4 起(qi)重機械資料
6.4.1 起重(zhong)機械特種設備制(zhi)造許可證、產(chan)品合(he)格(ge)證、備案(an)證明、租賃(lin)合(he)同及安裝使用說明書(shu)。
6.4.2 起(qi)重機(ji)械安(an)裝(zhuang)單位資(zi)質及(ji)安(an)全生產許可證(zheng)、安(an)裝(zhuang)與拆(chai)(chai)卸(xie)合同及(ji)安(an)全管理(li)協議書、生產安(an)全事故(gu)應急救援(yuan)預(yu)案、安(an)裝(zhuang)告知(zhi)、安(an)裝(zhuang)與拆(chai)(chai)卸(xie)過程作(zuo)業人員資(zi)格(ge)證(zheng)書及(ji)安(an)全技術(shu)交底。
6.4.3 起重機械基(ji)礎驗(yan)收資(zi)料。安裝(包括(kuo)附著(zhu)頂升)后(hou)安裝單位自檢合格證明、檢測報告及驗(yan)收記(ji)錄。
6.4.4 使用過程作(zuo)業(ye)人員資格(ge)證書(shu)及安(an)全(quan)技(ji)術交底、使用登記(ji)(ji)標志、生(sheng)產安(an)全(quan)事故(gu)應急救援預案(an)、多塔作(zuo)業(ye)防碰撞措施、日常(chang)檢查(包括吊索(suo)具)與(yu)整改記(ji)(ji)錄、維護和保養記(ji)(ji)錄、交接班記(ji)(ji)錄。
6.5 模(mo)板支(zhi)撐體系資料
6.5.1 架體配件(jian)進場驗收記錄、合格證(zheng)及扣件(jian)抽樣復(fu)試(shi)報告。
6.5.2 拆(chai)除(chu)申(shen)請(qing)及批準手續。
6.5.3 日常檢查(cha)及整改記錄。
6.6 臨時用電資料(liao)
6.6.1 臨時用電施工組(zu)織設(she)計及審核、驗(yan)收(shou)手續(xu)。
6.6.2 電(dian)工特(te)種作業操(cao)作資格證(zheng)書。
6.6.3 總包(bao)單(dan)位與分(fen)包(bao)單(dan)位的臨時用(yong)電管理協(xie)議。
6.6.4 臨時用電安(an)全(quan)技術交底資料(liao)。
6.6.5 配電設備、設施合(he)格(ge)證書。
6.6.6 接地電(dian)阻(zu)、絕緣電(dian)阻(zu)測試(shi)記(ji)錄(lu)。
6.6.7 日常安全檢查、整改記錄(lu)。
6.7 安全防護資料
6.7.1 安(an)全(quan)帽、安(an)全(quan)帶(dai)、安(an)全(quan)網(wang)等安(an)全(quan)防護(hu)用品的產(chan)品質量(liang)合格證。
6.7.2 有限(xian)空間作業(ye)審批手續。
6.7.3 日常安全檢(jian)查、整(zheng)改記錄。
7 附則
7.1 工程質量(liang)安(an)全(quan)手(shou)冊是(shi)根據法律法規(gui)、國家有(you)關規(gui)定和(he)工程建設(she)強制性(xing)標(biao)準制定,用于規(gui)范企業及項(xiang)目質量(liang)安(an)全(quan)行為、提升(sheng)質量(liang)安(an)全(quan)管理(li)水平,工程建設(she)各(ge)方主體必須遵照執行。
7.2 除執行(xing)本手(shou)冊外,工程建(jian)設各方主(zhu)體(ti)還(huan)應執行(xing)工程建(jian)設法律法規、國家有關規定(ding)和(he)相關標準(zhun)規范。
7.3 各省級住房(fang)城鄉建設(she)主管部門可在(zai)本手(shou)冊(ce)的基礎上,制(zhi)定(ding)簡潔明了、要求明確的本地區工(gong)程質量(liang)安全手(shou)冊(ce)實施細則。
7.4 本(ben)手冊由住房城鄉建(jian)設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