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安監站《關于塔機、電梯等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要求公示》的通知發布時間:2017-04-20 來源:本站 訪問量:次
各施工、監(jian)理、特種設備租憑安裝單位:
從9月10日起,凡我市在建工程塔(ta)機、電(dian)梯等特(te)種設備的操作人員,要求(qiu)(qiu)公示、持(chi)證(zheng)上(shang)崗(gang),并(bing)統一格式(shi)以A4橫幅彩色放(fang)大,塔(ta)機懸(xuan)掛于(yu)下部、電(dian)梯張貼于(yu)操作室內(塔(ta)機要求(qiu)(qiu)公示司機、信號工)。我站將進行現(xian)場抽查,未按(an)要求(qiu)(qiu)公示或無證(zheng)上(shang)崗(gang)的,按(an)住建部166號文件規定,對總(zong)包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shang),30000元以下的罰(fa)款。
太(tai)原(yuan)市安(an)監站
201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