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關于修改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基礎科目和土木建筑工程專業科目大綱的通知發布時間:2021-12-08 來源:本站 訪問量:次
各省、自治(zhi)區住房(fang)和城(cheng)鄉(xiang)建設廳、直轄(xia)市住房(fang)和城(cheng)鄉(xiang)建設(管)委、新疆(jiang)生產(chan)建設兵(bing)團住房(fang)和城(cheng)鄉(xiang)建設局(ju),國務院(yuan)有關(guan)部(bu)門工程(cheng)監理(li)管理(li)機構,各有關(guan)單位:
根據《中華(hua)人民(min)共(gong)和國民(min)法典(dian)》,決定將《全(quan)國監(jian)理工程師(shi)職業資格考(kao)試大綱》(基礎科目和土木建(jian)筑(zhu)工程專(zhuan)業科目)中的(de)“《中華(hua)人民(min)共(gong)和國合同(tong)法》”統(tong)一(yi)修改為“《中華(hua)人民(min)共(gong)和國民(min)法典(dian)》第三編合同(tong)”,特此通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zhu)市場監管司